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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阳市文正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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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代理协议(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用)

时间:2017-07-20 02:45 浏览次数:12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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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下简称甲方)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,委托_______________ 

___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乙方)的律师出庭代理,经双方协议,订立下列各条,共同遵照履行:

一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,指派 律师为甲方 与???的纠纷案的第 

审代理人。

二、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,并按时出庭。

三、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,提供有关本案证据。乙方接受委托后,发现甲方捏造事实、弄

虚作假,有权终止代理,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。

四、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,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;如甲方无故终止,代理费不退回。

五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:

(代理权限,在陈述事实、参加辩论和调解,代为提出、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诉、上诉的范围内,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)。

六、根据《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》的规定,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(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,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___元)

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:

七、本协议有效期限,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(判决、调解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)

八、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,需再行协议。

 

甲方: 乙方: 律师事务所

法定代表人: 法定代表人: 

地址: 地址: 

电话: 

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

签订地点: